联系方式

Contact Us
  • 联系人:欧阳黎炯律师
  • 手机:13810660152
  • 邮箱:ouyanglijiong@yingkelawyer.com
  • 网址:www.oylawyer.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您的位置是: 北京股权律师网> 公司治理 >正文

北京股权纠纷律师:股东的资产收益权是指什么

来源:北京股权律师网  作者:欧阳黎炯律师  时间:2016-10-13

分享到:


投资者购买上市公司股票,成为该公司股东的重要目的之一,就在于获得收益。股东获得资产收益的方式主要包括公司分配股利、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以获得差价收益(即资本利得,也就是在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收益)和参与公司解散结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分配等。
上市公司分配股利主要有现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两种形式。现金股红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现金分红”,是上市公司以货币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权利;股票红利也称“送红股”或“送股”,是上市公司将可分配利润折算成股票(红股),按照持股比例无偿向股东分派的权利。

咨询方式

欧阳黎炯律师

欧阳黎炯律师

13810660152

449266520

添加

扫描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