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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压迫小股东时,法院能否判决解散公司?

来源:北京股权律师网  作者:欧阳黎炯律师  时间: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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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北京股权律师欧阳黎炯。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因此,判断公司应否解散,应当严格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判断。大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侵害小股东利益,由此虽导致大、小股东之间存在矛盾冲突,但大股东压迫小股东并非我国法律规定的公司强制解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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