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Contact Us
  • 联系人:欧阳黎炯律师
  • 手机:13810660152
  • 邮箱:ouyanglijiong@yingkelawyer.com
  • 网址:www.oylawyer.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您的位置是: 北京股权律师网> 股份改制 >正文

何时才算取得股东资格?

来源:北京股权律师网  作者:欧阳黎炯律师  时间:2024-03-26

分享到:

大家好,我是北京股权律师欧阳黎炯。

股东资格的取得时间实践中亦有不同认识,一般根据法律关系发生在股东与公司内部还是公司外部而不同,在公司对外而言,工商登记作为股东身份的对外公示信息,以工商登记变更的时间对外承担责任。在公司与股东内部而言,股东与公司之间可以根据章程或协议的约定股东身份取得的时间。如果没有特殊约定,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名册登记时间为宜。

咨询方式

欧阳黎炯律师

欧阳黎炯律师

13810660152

449266520

添加

扫描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