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Contact Us
  • 联系人:欧阳黎炯律师
  • 手机:13810660152
  • 邮箱:ouyanglijiong@yingkelawyer.com
  • 网址:www.oylawyer.com
  •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您的位置是: 北京股权律师网> 股权退出 >正文

如何设置股权

来源:北京股权律师网  作者:欧阳黎炯律师  时间:2017-03-14

分享到:

创业之初,如果只有一个股东,即可成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100%拥有股权。如果是2个或以上股东一起成立有限责任公司,2人持股比例尽量避免 50%:50%,3人尽量避免33%:33%:34%。2名以上股东的公司, 要对公司具有绝对的控制权, 那么持股比例需要超过2/3。

对于中早期的企业来说,创始人在公司成长过程中扮演着很多角色,最重要的角色通常是决策者,当公司面临这样那样的问题时,创始人来决定一个团队的力量往哪用,怎么用,带领团队同舟共济,渡过难关。我们可以说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决定着公司发展的方向和成长速度。

对于具有快速成长潜力的企业来说,合适的投资人加入是让企业加速腾飞的强劲动力,但投资人作为公司股东进入公司之后,创始人如何平衡和投资人之间的权利的分配,如何在融资之后还对公司具有强有力的控制权,有时候取决于创始人在企业成立之初的各种决策,也取决于融资谈判过程中与投资人的各种约定。

咨询方式

欧阳黎炯律师

欧阳黎炯律师

13810660152

449266520

添加

扫描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