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股权律师网 作者:欧阳黎炯律师 时间:2024-03-26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后,还应当通知减资决议作出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债权人吗?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即便债权债务关系产生于减资决议作出后,债权尚未到期或债权数额尚未明确,但均不影响公司对债权人负担的通知义务。也就是说,公司作出减资决议后,也应当通知减资决议作出后、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前的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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