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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设立的公司欠债,债权人能否追加夫妻股东为被执行人?

来源:北京股权律师网  作者:欧阳黎炯律师  时间: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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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设立公司,如果不能证明自身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的,应认定公司股权主体具有利益的一致性和实质的单一性,该公司实质属于一人公司。当公司财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公司债权人有权追加夫妻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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